2005年11月7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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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康武校少年学生抢劫案宣判
陈春萍

  本报讯 11月3日,永康法院对某武术学校在校生抢劫案(本报5月13日一版曾作详细报道)作出公开宣判:小汪、小沈等9人犯抢劫罪,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3年不等,并处罚金4000元至2000元不等。今年3月至4月期间夜晚,小汪、小沈等人多次从外地民工、在校学生等处抢得2元至165元不等的财物。(陈春萍)